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合肥市一90后小伙吴某因欠有外债无力归还,临时起意抢劫女店员,劫走一部苹果手机。日前,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22日14许,被告人吴某在合肥市庐阳区凤台路上一家女装店门口,因想到无法归还的个人欠款,正好见店中只有一名女店员,遂临时起意抢劫,便进入店里假装购买衣服,趁被害人朱某不备之时,采取勒颈、拖曳等暴力手段,并对其言语威胁、恐吓,抢走朱某手中的一部黑色苹果牌手机(鉴定价值1628元),后逃离现场。当日16时许,被告人吴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案发后被害人朱某立即报警,且被抢的手机被公安机关依法追回并发还被害人朱某。
经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吴某在本案中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吴某在本案中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减轻处罚。被告人吴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赃物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