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去年以来,合肥市医保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减负增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先后采取“核、降、减”三项措施,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今年预计为企业减负25亿元左右。
据了解,2019年5月1日起,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按照300%和60%的比例分别核定医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较原月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分别降低了3425.48元和685.11元,每年为企业减负5亿元左右。2020年1月1日起,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分别由7.4%、8%统一降低为6.4%,同时相应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等缴费费率,每年为企业减负10亿元左右。
此外,今年疫情期间,在全市实施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通过“减、免、延、缓”四项举措, 2至6月份合肥市职工医保基金每月减收2.02亿元,共为企业减负10.1亿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