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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1100余万元,芜湖市鸠江区原区委书记茆斌受审

©原创 2020-09-07 13:15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微信号消息:9月7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芜湖市鸠江区原区委书记茆斌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茆斌在担任芜湖市弋江区副区长,鸠江区副区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资金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12万元,并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损失163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茆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一人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茆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茆斌当庭认罪、悔罪。

茆斌亲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陈多润  胡睿)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微信号消息:9月7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芜湖市鸠江区原区委书记茆斌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茆斌在担任芜湖市弋江区副区长,鸠江区副区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资金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12万元,并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损失163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茆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一人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茆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茆斌当庭认罪、悔罪。

茆斌亲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陈多润  胡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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