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消息:近期,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进行动态核查。
经检查发现,安徽宜诺建筑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主要人员没有满足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和条件,现责令上述企业严格按照资质标准进行整改, 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整改完毕。
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对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报送整改材料或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视为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依法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请各相关企业5个工作日内,到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阜南路51号403室)领取《资质核查意见书》(领取人需携带企业开具的介绍信)。
附:不满足资质标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1. 安徽宜诺建筑有限公司
2. 安徽德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安徽众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 安徽亚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安徽靖翔建设有限公司
6. 安徽筑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 安徽雷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安徽瑞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 安徽鸿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 安徽安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1. 安徽创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 合肥坤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3. 安徽伟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 安徽锦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 安徽初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 安徽嘉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 安徽辉鼎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8. 安徽火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9. 安徽旺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 安徽迅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