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长丰县人民法院获悉,2020年6月9日上午,长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根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该被告人系该院审结的孟磊(已判决)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的犯罪团伙成员。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7月21日,孟磊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树立非法权威、争夺代理范围,首次有规模的组织孙文明(已判决)和被告人李某根等人公然持械殴打啤酒经销商苏某某。至此,形成了以孟磊为组织领导者,以孙文明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李某根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李某根参与了其中的2起寻衅滋事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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