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咨询关于变更姓名中辈分字的问题。合肥市公安局回复建议来信人持相关材料(如家谱等)到户口所在地申请变更。具体如下:
网友:你好,我想问下变更姓名中的一个字需要什么手续,我是92年出生的,当时办理户口登记姓名的时候没有实行电脑录入系统,凭工作人员手写登记姓名,当时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将姓名中间的辈份字写错一直沿用至今,现在本人想把这个辈份字重新改过来,请问怎么办理,谢谢!
合肥市公安局回复:经治安支队核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一)学龄前儿童;(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建议来信人持相关材料(如家谱等)到户口所在地申请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