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建议高新区长江西路与创新大道设置禁鸣标志。合肥市公安局给予回复。具体如下:
网友:长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交通繁忙,来往的大货车和大巴车长时间鸣笛现象特别多,严重影响周边小区,医院,学校和写字楼的休息和工作。在路口实地观察,车辆长鸣笛更多是出于方便加塞,闯灯,抢道等不文明驾驶行为,这种行为非但没有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反而加重了隐患。 建议在路口设置禁鸣标志,一方面减少噪音给周边群众带来的影响,一方面强化车主文明行车意识,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
合肥市公安局回复:经交警支队高新大队调查,1、长江西路城市快速路改造后,电子警察等设备尚未完善。2、禁鸣是对车辆在特定区域或有限范围内的特殊通行要求,需根据道路基本设施状况,在确保通行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严格组织实施。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第五十九条 “……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的规定,车辆行驶中正常鸣笛是遵规守法的行为。3、目前合肥市区一环以外并未禁止车辆鸣笛。对车辆肆意鸣笛情况,交警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和引导,提醒广大驾驶人尽可能减少鸣笛,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