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礼让一小步,文明一大步。”日前,记者从合肥城市管理部门了解到,为积极落实省市“礼让斑马线、守法文明行”专项行动,城管部门严管环卫作业车辆,如果环卫车辆不礼让行人,将被处罚两次。
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洒水车、洗扫车、雾炮车、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车辆车身高大,在作业过程中,特别是拐弯时,很容易出现视线盲区。而这种盲区,一直是大型车辆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此之前,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作业质量,环卫车辆作业时须开启警示灯和示宽灯,视情况播放提示音,洒水时车速不得超过20km/h,冲洗时车速不得超过15km/h。
为把礼让行人落到实处,城管部门要求环卫作业车辆在行经斑马线路段时,主动减速行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主动停车让行;在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遇有行人横过道路时,主动避让行人;在混合道路上驾驶车辆,做到减速行驶,不争道抢行。如果违反规定,在交警部门依法对环卫车辆驾驶人进行处罚之后,城管部门将对环卫车辆所属企业进行合同经济处罚,并督促相关企业追究涉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责任。
那么对环卫车辆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两次处罚,是不是有违行政处罚中“一事不二罚”的原则?对此,城管部门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驾驶人作出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而城管部门是依据环卫安全作业管理方面的考核办法作出的合同经济处罚,两者是不同的概念,但目的都是一样的,为了教育和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社会美德。
杨晓武 彭志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 韩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