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2月22日,两名“驴友”违规进入池州石台县牯牛降景区未开发区域迷路被困。事发后,当地曙光救援队、辖区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十余人紧急出动施救,最终在23日凌晨2时左右成功救出被困人员。事后,各界对此类违规冒险游是否应实施有偿救援的讨论声再起。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其实早在2019年底,石台县即已出台《石台县旅游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但“各种原因,这几年一直未真正实施。”
事发:盲目探险,未开发区域成“险情高发地”
2月22日晚间20时许,池州市石台县曙光救援队接110指挥中心转来的求助电话:两名驴友违规进入石台牯牛降景区未开发区域迷路被困。接到求助后,石台县曙光救援队、石台县公安局大演派出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一行十余人紧急出动,在当地两名村民向导带领下迅速赶往现场营救。
救援人员给两名被困人员送去防寒衣物和食物。
经过一番艰苦的跋涉与搜索,营救人员最终在2月23日凌晨1时55分找到了两名被困驴友,并安全移交给当地公安部门。“两人食物、防寒衣物等准备都不充分,我们找到他们时又冷又饿,状态不太好,我们把携带的食物和保暖衣物给他们充饥保暖,等稍微好点后,才将他们安全护送下山。” 参与救援的石台县曙光救援队成员李益仁介绍。
据介绍,这两名被困人员本是想去牯牛降主峰看雪景,因牯牛降景区目前正在改造升级,大部分区域处于关闭状态,被困人员便根据网上户外博主发布的攻略从当地某条野路上山,不想山上雪大雾浓,两人在山上迷了路,最后只得报警求救等待救援。所幸,经过救援人员全力搜索,他们最终被找到并被安全带下山。
采访中,大皖新闻记者获悉,近年来,池州石台县以其“名山、秀水、富硒地、好空气”的独特魅力吸引了大江南北游客纷至沓来游山玩水,除了当地正常开发运营的风景区以外,一些“野”山“野”路也以其原始、未知、充满挑战的魅力,吸引着很多探险爱好者趋之若鹜,因违规户外探险引发的救援案例不在少数。
时针往回拨,2024年9月8日,两名外地游客擅闯石台牯牛降未开发景区迷路,石台县曙光救援队连夜进山搜寻,找到游客后平安护送下山。同年10月5日,牯牛降未开发区域有两名游客迷路,曙光队员经过10小时搜救,最终在牯牛降主峰海拔1727.6米处找到迷路游客……这些案例仅仅是半年内石台一支救援队参与的救援记录。
现状:救人为先,施救费用由救援队自行负担
查询相关救援记录发现,驴友遇险地段多为一些知名景区未开发区域,且大多会经达夜晚等时段。现场救援难度大,相关部门往往需要,调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营救,而救援成本往往由政府部门、景区、民间救援力量自行承担。动辄发生的违法违规户外探险、穿越活动,折射出现实中违法成本亟待加码、执法监管尚需持续发力。
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池州市石台县林业局2024年曾专门对外发布过重点提醒:未经批准擅自进入牯牛降自然保护区进行旅游、实习、摄影、登山等活动,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条例》规定,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从现实来看,尽管有相关禁令和违法警告高悬,但每年仍不时会发生驴友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遇险事件;而每一次搜救背后,都有专业的搜救队伍及医疗、后勤等人员的大量付出,有车辆、无人机、生命探测仪和交通、通信等多方面的费用支出,但面对险情,救援队伍都是不计成本的投入。对此,石台曙光救援队队长夏等高表示,此类救援成本高昂,甚至有救援人员为救人受伤,而这些救援成本都是由救援队自己负担。
“我们的宗旨就是尽最大可能地去帮助有需要帮助的人。不会因为救援成本去考虑救不救人,首先就是生命至上,即便当事人违规在先,他也是被我们石台的美好风光吸引来的客人,决不能因为客人有困难了需要帮助,以此来和别人谈钱,我们希望通过无私的帮助给家乡塑造一个热情好客的金招牌。” 夏等高表示,不过他也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用刚性的法律去约束驴友的任性行为,有效遏制一些盲目探险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减少此类险情的发生。
破局:借鉴外地 拟探索有偿救援落地路径
公共救援并非没有边界,边界以外的部分是否可以由政府追偿?2017年6月,安徽省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安徽省旅游条例》,严格规范旅游者在禁止通行区域的探险活动,违反规定并导致产生救援费用者,需自行承担一定的救援费用,其中救援收费区的范围明确为“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或者景区游览路线以外的区域”。
记者采访中获悉,石台县曾经也出台过相关规定。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早在2019年11月,石台县已出台《石台县旅游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其中明确指出,旅游者擅自进入该县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境或危险状态,当地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的活动。
据介绍,此前出台的《石台县旅游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同时强调:有偿救援应当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先救援后追偿原则、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相结合原则、教育与警示相结合原则。该负责人坦言,“由于此前宣传力度不够,当地救援单位和属地乡镇都不清楚这条法规,同时在追偿方面程序不清,导致在具体实施上遇到困难,这几年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该负责人表示,遇到游客求助,第一时间肯定是救援,坚持生命至上,不可能在救援前把价格谈好,只能在救援后由属地政府来进行追偿。该负责人介绍,此前他们召集了应急、消防救援、司法等相关部门和当地的救援单位会商对法规进行重新评估,并准备于近期前往施行有偿救援制度已有7年的黄山风景名胜区学习考察相关经验,推动“先救援后追偿”制度实施,平衡生命救援与成本分担,减少公共资源浪费。
提醒: 理性探险 不要轻信“野路”攻略受误导
石台县曙光救援队成员李益仁在石台当地有着丰富的户外探险经验,工作之余常会组织户外爱好者去徒步或自驾游,在他看来,从事户外活动首先要对各种复杂的环境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每次出发前都要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工作,对于前往的目的地要深度做攻略,没有充分的把握,对线路不熟悉,必须要找当地向导带路,且务必结伴而行,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李益仁还特别提醒户外爱好者,不要盲目相信网上的“野”路攻略。“此前我们救援过一位驴友,他在攻略上看到走那条 ‘野’路只需要2个小时就可以穿越到目的地,所以很多物资并未带齐全,实地去走才发现那条所谓的近道走了大半天都走不出去,还有些驴友被导航软件误导,越往前走离目的地越远,甚至误闯禁区,因此被困。”
采访中一些探险爱好者受访时一致提醒并强调,不论救援收费与否,都无法改变的一个事实是,一旦意外发生,驴友自身无疑是“最受伤”的一方,严重的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只有做好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量力而行、敬畏自然,才能减轻对自身和参与救援者安全的威胁,降低对社会公共资源的消耗。”
孟智超 大皖新闻记者 朱春友 (图片由受访者李益仁提供)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