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近日,记者从安徽金融监管局获悉,该局印发通知,在全省银行业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员制度。该项制度作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配套措施,旨在强化银行机构靠前服务意识,发挥金融服务专员为企服务的一线“排头兵”和“主攻手”作用,进一步打通小微企业融资堵点和卡点,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金融服务专员受银行机构委派,运用自身金融专业理论和知识,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与财务、信贷融资、金融规划、金融风险防范等专业化、精细化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金融服务专员重点充当好“四员”,即融资服务员、政策宣传员、发展参谋员、信息搜集员,诚心诚意、实实在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为将网格化精细化服务落到实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员制度实行属地网格化管理模式,确立小微企业客户与金融服务专员的响应关系,做到“一企业、一专员、全覆盖”。通过上门走访、发放或张贴金融服务专员联系卡等方式,告知小微企业客户对应的金融服务专员姓名和联系方式。金融服务专员对小微企业提出的诉求,积极响应,并出谋划策,做到“企业吹哨、专员报到、无事不扰”。银行机构在做好网格化服务的同时,结合发展实际和小微企业意愿,自主摸排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将拟授信的小微企业客户名单按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流程要求推送至工作专班,按程序形成“申报清单”和“推荐清单”。对“推荐清单”内的贷款需求,及时对接、应贷尽贷。
此外,为确保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员制度高效运转,安徽金融监管局要求银行机构为金融服务专员履职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以及时间、后勤等保障,并将履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大皖新闻记者 李芳玲 通讯员 陈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