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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购房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下发通知

©原创 2024-10-24 18:37

大皖新闻讯 10月23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大购房和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通知指出,将阶段性扩大购房提取范围。2026年12月31日(含)前购买合肥市自住住房的,在本人及配偶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基础上,支持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同时推进租房提取按月划转,缴存职工在与省直分中心签约的住房租赁机构租房后,可申请按实际已支付房租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

通知指出,进一步优化贷款政策提高缴存保底余额、缴存时间倍数计算标准。计算贷款可贷额度时账户缴存余额由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提高至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内(含1年)、超过1年且在2年以内(含2年)的,缴存时间倍数分别由原来的10倍、15倍统一为15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陶娜

大皖新闻讯 10月23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大购房和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通知指出,将阶段性扩大购房提取范围。2026年12月31日(含)前购买合肥市自住住房的,在本人及配偶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基础上,支持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同时推进租房提取按月划转,缴存职工在与省直分中心签约的住房租赁机构租房后,可申请按实际已支付房租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

通知指出,进一步优化贷款政策提高缴存保底余额、缴存时间倍数计算标准。计算贷款可贷额度时账户缴存余额由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提高至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内(含1年)、超过1年且在2年以内(含2年)的,缴存时间倍数分别由原来的10倍、15倍统一为15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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