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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临泉警方通报,3名发布网络谣言者被处罚

©原创 2024-05-21 11:12

大皖新闻讯 5月20日,安徽临泉县公安局公布3起典型案例,3名发布网络谣言者被处罚。

案例一:2024年4月26日,张新镇刘某某为博取关注,编造传播“乡镇赶会有低俗表演”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对刘某某散布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4年4月12日,艾亭镇杨某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编造传播“河南某学校逼死学生并强行火化”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对杨某某散布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4年3月26日,韦寨镇韦某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编造传播“人贩子进入居民家中将妇女儿童迷晕后拐走”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对韦某某散布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处罚。

大皖新闻记者 张洪金

大皖新闻讯 5月20日,安徽临泉县公安局公布3起典型案例,3名发布网络谣言者被处罚。

案例一:2024年4月26日,张新镇刘某某为博取关注,编造传播“乡镇赶会有低俗表演”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对刘某某散布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4年4月12日,艾亭镇杨某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编造传播“河南某学校逼死学生并强行火化”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对杨某某散布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4年3月26日,韦寨镇韦某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编造传播“人贩子进入居民家中将妇女儿童迷晕后拐走”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对韦某某散布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处罚。

大皖新闻记者 张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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