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4月1日凌晨2时许,休宁县交警在海阳城区一路段开展酒醉驾查缉行动,一辆外地号牌的白色商务车正常驶入临检区域,驾驶员胡某自称晚上没喝酒,却很快吹闪了快检棒。
胡某称,中午为应酬他喝了2斤多白酒,相隔了近十个小时才驾车,他觉得自己是清醒的,体内酒精肯定已经代谢完毕,所以远远地看见有交警设卡检查,他还是从容不迫地驶入待检。谁料到“人醒酒没醒”,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胡某体内酒精含量仍有69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交警提示:鉴于酒精代谢的个体差异,建议饮酒后至少等待24小时再考虑驾车,以确保酒精充分代谢,降低酒驾的风险。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通讯员 边红梅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