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3月26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为了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推进新型工业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智能绿色的制造强省,省司法厅制定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于3月26日至4月25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什么是企业技术改造
记者了解到,该条例所称企业技术改造,是指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对现有设备设施、技术工艺、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的投资活动。
该条例明确了技术改造原则, 企业技术改造应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以企业为主体,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工作机制,制定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技术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企业开展哪些技术改造
该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主要包括: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制造业与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
同时,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对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提高供给质量和水平,进行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升改造;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低效产能进行优化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生态改善,实施节能减排降碳改造;
此外,加强安全生产,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施安全设施改造;聚焦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薄弱环节,开展产业基础能力提升改造;推动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集聚发展,对分散的产能进行优化布局改造。
技术改造有何服务保障
该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集约用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标准引领等政策,优化亩均效益评价制度,推动资源要素差别化、市场化配置,促进落后产能淘汰和低效企业改造提升。
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让税收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设备购置补助、贴息、引导基金、风险补偿等形式,支持企业实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技术改造。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排水与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安全、方便、及时、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
此外,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完善各类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改善企业科技人员和技能型人才待遇,激励职工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进。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