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安徽省阜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杜枫为阜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胡杰刚的阜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滕敏为阜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
刘克俭为阜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刘超的阜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朱长虹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齐军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高秀宾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莉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志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杜枫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鲍晓静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朱长虹的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继田的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新莉的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阜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