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3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陆续发布关于亳州、宿州、蚌埠、阜阳、芜湖等15个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的批复。
政府信息公开-安徽省人民政府
根据批复,省政府原则同意15个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同时,批复对15个市在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不断提升城乡生活品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做好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批复还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协调矛盾冲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各地要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