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月29日,《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具体如下: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皖政[2021]44号)精神,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维护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组成。其中,“3”为统一高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1”为首选科目,即历史、物理中选择的1科;“2”为再选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选择的2科。选考科目由我省命题。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21]15号)要求,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有通过合格性考试,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成绩组成
考生的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历史和物理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他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具体办法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方式的通知》(皖招委[2021]10号)执行。
考试时间
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各选考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注: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安排以教育部公布内容为准,如有调整,我省选考科目的考试安排将相应调整。
【录取办法】
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普通类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体育类。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选考科目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批次及志愿设置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即院校专业组)方式设置志愿。招生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院校专业组,作为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普通类共设置4个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
普通本科提前批次,分为军事、公安司法(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及应急消防、公费师范、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和其他类(含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综合评价招生)等类型。
军事、公费师范、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等类型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不设专业服从志愿)。公安司法(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及应急消防、其他类不实行平行志愿,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只可在上述类型中选报一类。
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录取,依次分别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兼报三个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大皖新闻记者 刘旸
编辑 徐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