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月25日,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提到,2023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深化“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工作,三级院检察长接访企业家1539人次,帮助解决问题745个。“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工作机制是怎么来的?对于助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有哪些作用?1月28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省检察院进行了采访。
发端:民营企业家可约见检察长
2021年6月29日,省检察院下发《安徽省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其中第一条举措就是开通涉民企法治诉求直通车,建立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这是安徽省“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的发端。
《举措》明确,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信、访、网、电等多途径提出约见检察长的申请,相关检察院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告知约见时间及地点。
细化:省检察院出台指导意见
一个制度在落地的过程中还会不断进行细化完善。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工作,2023年7月26日,省检察院下发《安徽省检察机关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在押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针对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企业负责人,如果在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期间,其通过近亲属、辩护律师提出约见检察长申请的,办案单位检察长应当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安排会见。
针对服刑期间的企业负责人,其通过驻监检察人员信箱投递信件、监区民警电话提出约见检察长申请的,相关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所属检察院检察长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安排会见。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和在服刑期间的企业负责人,需要处理生产经营活动紧急事务的,办案检察机关或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所属检察院应当协调看守所或监狱为当事人提供适当便利条件。
此外,安徽省各地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集中接访、带案下访,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变被动约见为主动走访,进一步加强与民营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
延伸:被推广为“企业家约见政法单位负责人”机制
据统计,在刚刚过去的2023年,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共接访企业家1539人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745个。其中省检察院检察长接访企业家155人次,帮助解决问题135个。该项制度也得到了多方肯定,目前已被借鉴推广为“企业家约见政法单位负责人”机制。
未来,这一机制还将在建设一流法治营商环境中做出更多有益尝试。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