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曾联合22个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国内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从“五个友好”去把握:一是社会政策友好;二是公共服务友好;三是权利保障友好;四是成长空间友好;五是发展环境友好。
1月26日,安徽省人大代表、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学副教授朱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目前安徽省儿童友好城市高质量建设的差距主要在于缺乏全民意识、缺少主体联动、缺失内涵建设和缺少文化标识,为此她建议全面推进安徽省儿童友好城市高质量建设。
落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务必因地制宜、因城施策
朱浩表示,社会各界对“儿童友好”概念的知晓度相对较低,对“儿童友好”的内涵和意义更是缺乏理解与认同。目前,各级政府在社会层面的宣传力度和广度滞后。对儿童友好倡议理念、培养儿童友好全面共识、推动全面高质量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宣传影响远远不够。
“目前我省缺乏儿童友好城市的总体战略,城市规划、决策、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缺少儿童视角,各行其是。”朱浩认为,儿童友好城市,不等于儿童友好“空间”。空间与设施的供给,只是儿童友好的载体构建,是儿童友好初级阶段。儿童友好是一个涉及家庭、社区、学校、城市等多维度的系统工程,儿童的安全、养育、健康、游戏和参与等,才是真正的内涵构建。“纵观我省各类儿童友好项目和工作,概念林立,主题分散。整体上缺少一个可以涵盖和引领的核心理念,缺少有辨识性的文化特征。”
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重视对重点人群的宣传
朱浩建议,大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争取全社会达成儿童友好的最广泛共识。
朱浩认为,全面实施儿童友好宣传行动,依托电视、报纸、网络、户外等多种媒体媒介,采用通讯报道、会议讨论、演说讲座、文化沙龙等多样化形式,借助学校、医院、文化场馆、公园、社区等全方位平台。“及时总结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验做法,提炼工作亮点和特色,形成示范效应,加强城市之间交流合作,全面提升儿童友好城市影响力。”
朱浩建议,开展多样化活动,加大宣传影响。通过建设儿童友好社交媒体平台、创作儿童友好宣传片和歌曲、绘制主题卡通书籍、开展社区活动等,提升全社会对儿童权利的认知,形成全社会尊重、爱护儿童的良好氛围。“重视对重点人群的宣传,加强对政策制定者、城市设计者、媒体工作者、儿童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影响和培训,由其带动全社会儿童友好的自觉共识和责任意识。”
积极促进多方协同共治,发挥专业人才的优势和特长
朱浩建议,积极促进多方协同共治,搭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最紧密主体阵营。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不可能由一方主体独立推进,需要秉持多方共建、多元参与的模式,尽可能地凝聚全社会合力。”朱浩表示,要强化儿童工作“一盘棋”的协同共建理念,形成市政府领导、镇街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朱浩建议,积极探索“商社合作”“校社合作”等模式,通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服务,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将民间智慧、社会财富、企业平台、公益力量合理合法地合作共享,合力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加强乡土文化和核心价值的融入,积极探索安徽模式
另一方面,朱浩建议,加强乡土文化和核心价值的融入,用内涵建设擦亮本土化标签。
朱浩认为,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没有“单一形式”,安徽应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安徽模式。“我省徽风皖韵,地方文化深厚,应该充分利用这些宝贵的文化资源,将丰富的文化内涵主动嫁接到儿童友好活动和项目中去,打造本土化的儿童友好城市创建模式。”
朱浩建议,做好儿童友好硬件升级,打造文化特色空间,兴建乡土文化主题的儿童场馆,打造一村一俗的文化社区;做好儿童友好教育升级,开发徽文化研学活动。“立足当地文化优势,在校园内开发民俗文化课程,在校园外依托民间资源创新开发文化研学基地。”
大皖新闻记者 余康生 徐琪琪 姚一鸣 叶晓 实习生 张燕 徐寒钰 张清怡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