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今年9月,《黄山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下发,其中受关注的举措是:发放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12月28日下午,黄山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该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毕维辉介绍了发放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的适用范围及目前进展情况
经过摸排,截至目前,全市符合生育补贴发放条件共有2045户(人)。其中生育二孩有1954户(人),生育三孩有91户(人)。目前,屯溪区、徽州区和黟县均已完成今年1-10月新生儿首批生育补贴发放工作,黄山区、歙县分别已完成今年1-9月、1-8月新生儿首批生育补贴发放工作;共惠及1327户家庭,发放资金438.6万元。其他区县也已完成摸底工作,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发放首批生育补贴。下一步,黄山市卫健委将进一步督导各区县依照程序,完成后续生育补贴发放,同时会同各地卫生健康委督促有关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发放生育补贴。将及时总结首批发放经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服务流程,做好政策解释及与有关单位沟通事宜,以“一个不能少”的标准,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细落实。
根据黄山市上述“实施方案”,领取生育补贴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且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二是新生子女户籍首次登记地在黄山市;三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及其后的新生子女。
对多胞胎生育和再婚夫妻生育的子女数认定问题的说明:多胞胎按照孩子个数计算,如:第一胎为双胞胎家庭按照二孩家庭计算;第一胎已经生育1个子女,又生育了双胞胎,按照二孩、三孩家庭进行申领;离异或丧偶的家庭,始终本着同一对夫妻为单位计算,再婚夫妻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
此外,满足领取生育补贴的家庭,无需提交申请和其他材料,由卫生健康部门核定后,直接将生育补贴发放到个人账户,由“群众跑腿”改为“信息跑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含聘用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发放;其他人员由区县财政承担。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 徐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