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小酒怡情,大酒伤身。”这酒喝多了人就难免控制不住自己而容易滋事生非。近日,芜湖一男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警方处罚。
12月27日凌晨,芜湖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龙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华山路单轨站有人酒后闹事。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到现场后,试图询问其名字及家庭住址等情况。但由于男子已处于醉酒状态,意识模糊,无法说清自己的情况,于是民警决定将其带回派出所醒酒。
到达派出所后,民警将该醉酒男子安置在等候室醒酒,谁知该男子突然情绪激动,用力将等候室内的座椅拆下,疯狂砸门,并不停辱骂办案民警。民警立即合力将其控制。
早晨该男子酒醒后,经民警批评教育,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恶劣性,如实供述了其酒后打砸派出所等候室门等违法行为。
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芜湖经开警方依法采取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通讯员 徐丹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