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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低温雨雪天气市场价格行为 芜湖市市监局提出价格提醒告诫

©原创 2023-12-18 16:47

大皖新闻讯 12月18日,芜湖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为进一步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价格提醒告诫。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遵守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切实维护重要物资、民生商品的价格稳定,强化价格自律,自觉诚信经营。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有偿提供配送、搬运等附带服务的,应当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及计价方法。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相关市场经营者要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积极履行价格承诺,不利用虚假原价、虚假打折低标高结等方式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不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以免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各相关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操纵市场价格。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表示,本提醒告诫自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应认真对照并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并持续加大重点场所价格行为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将予以公开曝光。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的经营场所或平台,如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等证据材料,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 李燕然

大皖新闻讯 12月18日,芜湖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为进一步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价格提醒告诫。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遵守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切实维护重要物资、民生商品的价格稳定,强化价格自律,自觉诚信经营。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有偿提供配送、搬运等附带服务的,应当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及计价方法。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相关市场经营者要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积极履行价格承诺,不利用虚假原价、虚假打折低标高结等方式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不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以免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各相关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操纵市场价格。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表示,本提醒告诫自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应认真对照并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并持续加大重点场所价格行为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将予以公开曝光。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的经营场所或平台,如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等证据材料,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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