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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可否放宽?

©原创 2023-12-17 19:16

大皖新闻讯  又近年关,新春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再次引发关注。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发现,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发布相关政策,可在部分区域限时燃放烟花爆竹,但也有城市表示不宜放开烟花爆竹禁令。在今年年初召开的省两会、合肥市两会上,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也引发了代表委员的关注,相关部门又是怎样答复的?大皖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人大代表建议:扩大禁燃范围

省生态环境厅答复:持续推进

燃放烟花爆竹作为我国传统民俗,在营造喜庆氛围的同时,也会产生大气、噪声污染。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熊永松提出了《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希望能够扩大烟花爆竹禁燃范围,大力推广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欢度佳节方式。

省生态环境厅答复代表建议时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有关政策制定,各设区市均在主城区划定了烟花爆竹禁燃区域。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采用多种形式督促指导各地政府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建议群众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丰富新颖的节庆方式;引导各界和全省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依法依规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省生态环境厅称,我省将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与各类考核指标挂钩,对重点时段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环境污染时间的地市采取通报、约谈、扣分等手段,推动城市人民政府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和禁放时间。同时,将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配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我省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燃放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媒体曝光力度,推动完善溯源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省政协委员建议:有序燃放

省应急管理厅答复:依法完善

省政协委员宋红伟在年初两会上提出,可以科学划定时间、地段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针对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表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严把安全许可准入关,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目前全省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此外,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审批,不断提升经营安全条件。

“长期以来,我省严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安全准入关,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经营企业一律不予许可,不断推进企业安全条件提升,有力保障了安全经营。”省应急管理厅表示,持续开展安全整治和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违规问题。

省应急管理厅回复称,未来将持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加大对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违规配送等违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全省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同时,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指导地方政府,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地方烟花爆竹禁限放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和新形势下群众诉求,依法完善地方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有序规范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工作。

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全面禁放

合肥市公安局答复:全面调研

“现在还是有一些市民在偷偷燃放烟花爆竹,我认为要疏堵结合,适时调整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合理、有序引导禁放区有需求的市民前往燃放。”在合肥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朱硕阳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取消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合肥市公安局答复称,目前,合肥市构建了“前端源头严打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中端尊重群众意愿,柔性、文明执法,末端妥善做好应急处置、消防救援、医疗救治”的全环节闭环式管理服务,统筹开展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为强化智能化数据监测,合肥市联动环保部门,实时掌握全市大气质量热力图,研判评估可能出现的聚集燃放区域,提前布警、制定预案,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强化规模性燃放重点区域整治,动态化梳理舆情及上级交办线索,及时梳理发现包河区滨湖岸上草原等“网红点”人员聚集燃放风险,指导属地采取物理隔离、车辆管制、人员分流等措施,有效消除潜在隐患,确保除夕、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平稳。

合肥市公安局在答复函中表示,下一步将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契机,持续关注全国、全省烟花爆竹管理政策走向,紧盯全市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变化,全面调研群众意见,积极与合肥市人大保持沟通,提前做好谋划部署。

大皖新闻记者 叶晓  刘旸

编辑 许大鹏

大皖新闻讯  又近年关,新春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再次引发关注。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发现,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发布相关政策,可在部分区域限时燃放烟花爆竹,但也有城市表示不宜放开烟花爆竹禁令。在今年年初召开的省两会、合肥市两会上,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也引发了代表委员的关注,相关部门又是怎样答复的?大皖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人大代表建议:扩大禁燃范围

省生态环境厅答复:持续推进

燃放烟花爆竹作为我国传统民俗,在营造喜庆氛围的同时,也会产生大气、噪声污染。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熊永松提出了《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希望能够扩大烟花爆竹禁燃范围,大力推广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欢度佳节方式。

省生态环境厅答复代表建议时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有关政策制定,各设区市均在主城区划定了烟花爆竹禁燃区域。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采用多种形式督促指导各地政府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建议群众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丰富新颖的节庆方式;引导各界和全省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依法依规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省生态环境厅称,我省将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与各类考核指标挂钩,对重点时段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环境污染时间的地市采取通报、约谈、扣分等手段,推动城市人民政府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和禁放时间。同时,将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配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我省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燃放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媒体曝光力度,推动完善溯源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省政协委员建议:有序燃放

省应急管理厅答复:依法完善

省政协委员宋红伟在年初两会上提出,可以科学划定时间、地段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针对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表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严把安全许可准入关,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目前全省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此外,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审批,不断提升经营安全条件。

“长期以来,我省严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安全准入关,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经营企业一律不予许可,不断推进企业安全条件提升,有力保障了安全经营。”省应急管理厅表示,持续开展安全整治和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违规问题。

省应急管理厅回复称,未来将持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加大对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违规配送等违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全省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同时,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指导地方政府,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地方烟花爆竹禁限放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和新形势下群众诉求,依法完善地方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有序规范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工作。

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全面禁放

合肥市公安局答复:全面调研

“现在还是有一些市民在偷偷燃放烟花爆竹,我认为要疏堵结合,适时调整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合理、有序引导禁放区有需求的市民前往燃放。”在合肥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朱硕阳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取消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合肥市公安局答复称,目前,合肥市构建了“前端源头严打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中端尊重群众意愿,柔性、文明执法,末端妥善做好应急处置、消防救援、医疗救治”的全环节闭环式管理服务,统筹开展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为强化智能化数据监测,合肥市联动环保部门,实时掌握全市大气质量热力图,研判评估可能出现的聚集燃放区域,提前布警、制定预案,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强化规模性燃放重点区域整治,动态化梳理舆情及上级交办线索,及时梳理发现包河区滨湖岸上草原等“网红点”人员聚集燃放风险,指导属地采取物理隔离、车辆管制、人员分流等措施,有效消除潜在隐患,确保除夕、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平稳。

合肥市公安局在答复函中表示,下一步将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契机,持续关注全国、全省烟花爆竹管理政策走向,紧盯全市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变化,全面调研群众意见,积极与合肥市人大保持沟通,提前做好谋划部署。

大皖新闻记者 叶晓  刘旸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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