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财政微信号12月5日消息,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关于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合作协议》,皖苏两省在长江干流和滁河流域正式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两省协议本着“权责对等、双向补偿,协同保护、联防联治,多元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以皖苏两省跨界的长江干流乌江(左岸)和三兴村(右岸)断面、长江支流滁河陈浅断面水质考核情况为依据,以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导向,以进一步改善长江干流和支流水质,稳定和提升断面水质为目标,实施补偿资金与水质改善相挂钩的双向补偿机制。补偿资金于次年清算拨付,将专项用于长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
建立长江流域(皖苏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措施。协议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皖苏两省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上的深度合作,推动形成共商共管格局,加快推进统筹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