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清廉宿州微信公众号11月29日消息,日前,经中共萧县县委批准,萧县纪委监委对萧县庄里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齐德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齐德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齐德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思改、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齐德岑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