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消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9日上午,原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总院有限公司机电与信息工程院院长、正高级工程师刘兴华受贿案一审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初至2023年2月,被告人刘兴华利用先后担任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总院有限公司机电处总工、机电处处长、机电院与信息工程院院长期间参与有关水利工程项目设计、产品设计选型、招投标技术参数设定等职务上的便利,提前透露工程项目工程信息、在设计图纸中标注核心元器件厂家特定型号、在招标文件中推荐产品品牌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1万余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兴华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
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池州分公司60名职工现场旁听了此次庭审。由于案件重大复杂,本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