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大皖新闻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黄山市人民医院原副院长俞胜宝被“双开”

©原创 2023-09-24 11:12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9月22日消息,日前,经中共黄山市委批准,黄山市纪委监委对黄山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俞胜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俞胜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岗位调动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俞胜宝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俞胜宝开除党籍处分;由黄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  彭玲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9月22日消息,日前,经中共黄山市委批准,黄山市纪委监委对黄山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俞胜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俞胜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岗位调动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俞胜宝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俞胜宝开除党籍处分;由黄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  彭玲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