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记者9月19日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高广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日前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广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高广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数额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