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阜阳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9月18日通报 日前,经中共阜南县委批准,阜南县纪委监委对阜南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二级主任科员焦汉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焦汉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接受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将其亲属安排到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工作;胆大妄为,肆意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亲” “清”不分,甘于被“围猎”,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数额巨大。
焦汉芝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阜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阜南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焦汉芝开除党籍处分,由阜南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阜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