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8月30日,黄山市营商环境办发布《黄山市“营商环境体验官”招募公告》,该公告称为全面及时准确了解企业与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感受和诉求,决定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法律从业人员、工商业联合会代表、市场主体代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中公开选聘一批营商环境体验官。
根据公告要求,被选聘人员要 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政务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工作中能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我市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未受过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无严重负面影响的道德失范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选聘人员须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以及其他条件。
市营商环境办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市营商环境办将第一时间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颁发“营商环境体验官”聘任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 张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