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法院近日成功审结了一起注射医疗美容维权案,原告张某与被告吴某医疗美容纠纷案,张某获得赔偿款5万元。大皖新闻记者8月30日上午了解到,该案起因一家养生馆违规将外用美容产品注射到消费者张某的体内并造成后果。
张某因认为自己面部的法令纹较深影响美观,经朋友介绍于吴某开的某养生馆内注射了6针“复合多肽冻干粉”,并于当日支付相关费用1.7万元。不久后,张某便出现面部发红、发痒且伴随肿胀的现象。
经调查得知,吴某为张某注射的产品系外用产品,严禁注射到体内。随后,张某以吴某的行为对其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为由,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起诉讼,要求吴某赔偿三倍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吴某常居浙江省,主审法官将张某、吴某拉入同一微信群中,让双方当事人在群内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通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前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及时兑现。
金寨县法院法官提醒,在决定做医美项目时一定要选择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认准产品标识,明确医疗美容机构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化妆品是否经依法批准和注册、备案,进口药品或医疗器械必须有中文标签及说明书。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胡甜甜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