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安徽省发改委网留言问:医疗机构是否可以收取进修费实习费?.是否可以向学生或学校收取实习费?
安徽省发改委回复: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医院实习、进修收费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我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未核定医院实习、进修费收费标准。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第二十条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您可以向医疗主管部门咨询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