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酒后驾车行驶至交通警察设置的查缉点时,不听指挥强行闯卡并冲撞现场拦截的制式警车逃跑,后被交警追缉抓获。 近日,怀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卫某妨害公务、危险驾驶案件。
2022年11月8日13时许,被告人卫某饮酒后驾车沿怀远县包集镇包高路行驶至罗元村路口交通警察设置的查缉点时,不听执勤交警指挥强行驾车闯卡并冲撞现场拦截的制式警车逃跑,后处被执勤交警追缉抓获。经鉴定,卫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8mg/100mL,案涉警车认定损失价格为6437元。
经审理认为,卫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卫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怀远法院判处卫某犯妨害公务罪,有期徒刑九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大皖新闻记者 李勇 通讯员 邓高昂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