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日前,据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一份处罚决定书,黄山昱之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夜间噪音超标或被罚29000元。
据该处罚决定书称,该局分别于2023年5月19日和5月31日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其中2023年5月19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黄山安琪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西侧厂界和附近居民敏感点查塘村进行了噪声监督性监测,发现该公司2023年5月19日西侧厂界夜间噪声值超过应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7月3日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以及享有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该公司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黄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元)。
处罚决定书提醒,该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黄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