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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布2023年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分数控制线、体检点及时间安排

©原创 2023-07-01 17:50

大皖新闻讯  7月1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公告称,根据2023年安徽省定向培养军士工作计划安排,省征兵办公室定于7月8日前,由各市县征兵办公室组织定向培养军士招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数控制线

理科男生:338分  理科女生:434分

文科男生:294分  文科女生:439分

二、体检点及时间安排

全省共设23个体检站,男、女达线考生自行前往户籍地所在的市、县(市、区)体检站参加体检(在皖参加高考的外省籍考生参加其经常居住地的市或县(市、区)征兵办组织的体检),请注意看清体检安排,逾期不参加者不予补检。具体体检安排见附表。

三、复查安排

常规项目检查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由主检当场告知,考生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请复查一次,现场组织;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于7月12日15时后在安徽招生考试网(www.ahzsks.cn)进行公布。不合格人员情况,因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布。

四、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于体检当日,空腹到达体检站,佩戴口罩,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已完成政治考核的可将《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当场交于市征兵办工作人员。无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者不安排体检。

2.体检前应规范生活作息,饮食宜清淡,避免进食火锅、烧烤以及容易导致身体指标异常的食物、药物,避免参加可能导致身体受伤的活动。对于体重、视力处于合格边缘的,尤其应注意控制饮食和保护视力。

3.体检一律按照“当日、当场、当次”体检结论为准,在其他时间、其他场合的检查结论均不作为征兵体检结论。考生在参加体格检查时,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率等客观指标检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组织复查,并签字确认,离开体检站后体检结论一律不予更改。

上述事项如有变化,以正式通知为准。

编辑 许大鹏

大皖新闻讯  7月1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公告称,根据2023年安徽省定向培养军士工作计划安排,省征兵办公室定于7月8日前,由各市县征兵办公室组织定向培养军士招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数控制线

理科男生:338分  理科女生:434分

文科男生:294分  文科女生:439分

二、体检点及时间安排

全省共设23个体检站,男、女达线考生自行前往户籍地所在的市、县(市、区)体检站参加体检(在皖参加高考的外省籍考生参加其经常居住地的市或县(市、区)征兵办组织的体检),请注意看清体检安排,逾期不参加者不予补检。具体体检安排见附表。

三、复查安排

常规项目检查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由主检当场告知,考生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请复查一次,现场组织;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于7月12日15时后在安徽招生考试网(www.ahzsks.cn)进行公布。不合格人员情况,因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布。

四、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于体检当日,空腹到达体检站,佩戴口罩,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已完成政治考核的可将《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当场交于市征兵办工作人员。无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者不安排体检。

2.体检前应规范生活作息,饮食宜清淡,避免进食火锅、烧烤以及容易导致身体指标异常的食物、药物,避免参加可能导致身体受伤的活动。对于体重、视力处于合格边缘的,尤其应注意控制饮食和保护视力。

3.体检一律按照“当日、当场、当次”体检结论为准,在其他时间、其他场合的检查结论均不作为征兵体检结论。考生在参加体格检查时,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率等客观指标检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组织复查,并签字确认,离开体检站后体检结论一律不予更改。

上述事项如有变化,以正式通知为准。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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