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根据阜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进行调整。”6月26日,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当天,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阜阳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阜阳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度阜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142元。缴存基数上限按2022年度阜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85145÷12×3),即21285元。调整后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21285×12%=2554元,单位同比补贴2554元,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5108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到2024年6月30日。
大皖新闻记者 王振宇
编辑 徐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