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晚报报道 为保障迎峰度夏(冬)期间电力供应,维持电力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安徽省电价或将有所调整。日前,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研究起草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完善迎峰度夏(冬)期间用电峰谷分时时段划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主要针对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分别为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段,通过峰谷时段调整,利用价格信号引导用户调整生产班次、将可转移的高峰负荷移到谷段和平段,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整季节性尖峰电价温度触发条件,面对今夏更为艰巨电力供应形势,借鉴江苏省尖峰电价政策情况,对我省尖峰电价温度触发条件进行完善,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完善应急跨省购电预告机制,便于电力用户合理安排用电。
关于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段,具体为每年7、8月期间,每日用电高峰时段调整为16:00-24:00;低谷时段调整为0:00-9:00;9:00-16:00为平段。其他月份峰谷时段保持不变,每日9:00-12:00、17:00-22:00为高峰时段,23:00-次日8:00为低谷时段,其余时间为平段。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执行范围仍照旧执行。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17日。有关意见建议请发送至shangjiachu@126.com,并请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刘小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