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5月18日17时27分许,驾驶员储某向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报警称,其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撞到了野猪,车辆撞坏了。
大皖新闻记者5月19日下午从民警处了解到,报警驾驶员表示,当时车辆正在快车道正常行驶,两头野猪突然从右侧匝道中窜出,驾驶员躲闪不及,驾车直接与其中一头野猪相撞,造成野猪当场死亡,车辆受损,好在没有人员受伤。
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对野猪撞车事故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确认车辆可以正常行驶后,第一时间将事故现场撤除。
为此,六安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在高速公路遇到突然窜出的野生动物或障碍物时,应保持冷静,不可猛打方向、猛踩制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警,摆放警示标志及开启警示灯光,车上所有人员应当撤离到安全护栏以外。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刘毅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