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科技厅网消息,近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印发。其中明确,每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据管理办法,安徽省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院士工作站)是院士及其带领的科研团队与省内企业、事业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以下统称承建单位)共同组建的创新平台。旨在加快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开放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科技合作为纽带,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培养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加速科技创新势能转化为经济发展新动能。
每家承建单位可与1位及以上院士签约、组建1个及以上院士工作站,每位院士可牵头在承建单位组建1个院士工作站。每个院士工作站独立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管理办法明确,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建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三)与相关领域院士及其科研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院士同意与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开发活动;
(四)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期保障;
(五)规范院士工作站名称,统一为“安徽省院士工作站”,注明合作院士、承建单位及备案日期;
(六)合作协议应明确院士现有工作站数量及名称、院士及其科研团队每年在站工作时间、双方合作目标、承建单位提供的支持条件、双方权利和义务、详细合作计划等,合作协议期限应为3年及以上;
(七)每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