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5月16日消息,近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安徽省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按照危险等级、灾害类型、所在区域等对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划分,进行趋势预测、风险预判,并提出防治措施。
《方案》指出,全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9月,其中,6、7月主要防范梅汛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8、9月主要防范台风活跃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范期为3-4月,主要防范沿江江南地区和大别山区短时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10月至次年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但仍然不能忽视融雪下渗引发的少量崩塌、滑坡。全年应加强防范各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方案》强调,要加强监督考核,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体系,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