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5月6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根据全国和省“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要求,近日,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印发《关于在我省部分地区开展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本次试点确定5个地区分别为地市级、区县级、乡镇(街道)级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地区。试点对象为国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青少年、社区居民、农村村民、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等。各试点地区分别选取以下重点普法对象开展试点工作,包括合肥市肥西县,国家工作人员;亳州市,青少年;滁州市琅琊区,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马鞍山市雨山区安民街道,社区居民;黄山市歙县深渡镇、杞梓里镇,农村村民。
据了解,本次试点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时长1年。试点地区重点选取1~2个突出问题或者优势项目,结合选择的重点普法对象,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分层分类对农村村民、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等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制度,探索取得制度性成果,推动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制度化、常态化。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通讯员 管强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