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南谯区人民政府发布消息,2023年5月5日,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李国金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 勇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另,因工作变动,王长华、张燕两位同志请求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南谯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长华、张燕两位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 彭玲
大皖新闻讯 据南谯区人民政府发布消息,2023年5月5日,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李国金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 勇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另,因工作变动,王长华、张燕两位同志请求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南谯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长华、张燕两位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