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4月20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2年度安徽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大皖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2年,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中,安徽省获得90.99分,位居全国第6位。
发布会现场。
案例1:商家在拼多多上卖侵权梳子,泾县知识产权局裁决“立即停止”
请求人汪某是名称为“梳子 (2)”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号为 202130464274.7。涉案专利权在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2022年2月28日,泾县知识产权局依法予以立案。
请求人称,泾县某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拼多多平台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请求人提交了涉案专利的授权公开文本、评价报告等支持其主张。
经审理,泾县知识产权局分析,在被控侵权产品梳子的梳头打孔,虽然形状、结构未改动,但孔的位置是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且该孔与梳子结合的整体外观会给梳子带来“生命感”,使一般消费者有想象力认为购买的梳子更是一件有“生命灵性”的物件。如何界定“一般消费者”在“想象力”的影响下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是否构成实质性差异成为本案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就此提出请示。
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部出具《专利侵权技术咨询意见书》,指出从设定一般消费者这一判断主体的目的而言,主要在于使外观设计相近似性的判断更为统一、客观和合理,避免以具体判断者个体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进行判断,该“一般消费者”为法规拟制的判断主体,是一种假设的“人”,并对其应当具备的“常识性了解”“分辨力”和“获知力”做出规定,使得实际判断者在外观设计对比判断中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现实中的人必然是有其想象力的,但这种想象力往往因个人的学识、经验和思维模式而大不相同,因此在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相近似时应当以现行法律法规中明确的一般消费者作为判断主体来进行。给出咨询意见,认为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022年4月26日,泾县知识产权局作出行政裁决,认定侵权事实成立,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案例2:未经授权在抓娃娃机内放冰墩墩,店家被罚款1万元
2022年4月21日,黄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黄山市屯溪区吴锴游乐中心侵犯“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冰墩墩95只、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2月24日,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黄山市屯溪区吴锴游乐中心进行检查,在游乐中心经营场所查见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冰墩墩95只。
经查,2022年2月12日该游乐中心采购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冰墩墩100只,购进价格为9元/只,违法经营额为90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冰墩墩的特许经营授权证明材料,为实现商业目的,放置在“娃娃机”内用于吸引顾客投币进行消费。
至案发时,顾客通过投币消费共抓取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冰墩墩5只。当事人行为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黄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3:店家销售河南“龙口粉丝”,被罚没2067元
龙口粉丝是经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2年第92号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2年9月10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龙口粉丝”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2022年5月10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滁州市南谯区保芝干货店以龙口粉丝的名义对外销售 “晟洋”牌、“龙口宴”牌龙口宴粉丝。在其货架上摆放待售7袋标有“龙口宴”牌的龙口宴粉丝,7 袋“晟洋”牌龙口宴粉丝。
经查,上述粉丝由河南夏邑县某公司生产,不在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不属于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的原材料不是龙口粉丝特定原材料且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龙口粉丝(GB/T 19048-2008)规定。该干货店以龙口粉丝的名义对外销售“晟洋”牌、“龙口宴”牌龙口宴粉丝,在其开具的送货单上标注为“龙口粉丝”,涉嫌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其销售产品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龙口粉丝”。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商品、罚没2067元的行政处罚。
大皖新闻首席记者 朱庆玲
编辑 许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