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天长法院4月18日消息,天长一男子为获得女友及其家人的认可,选择了办假证这种成本低、见效快的“捷径”,但最终收到的是一纸“刑事判决书”!近日,天长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21年9月,张某在与陈某恋爱期间,为取得陈某及其家人的认可,通过办假证的小广告,联系假证制作人员,并提供了制作假证所需的相关信息,让假证制作人员为其伪造了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该证书载明,该市某小区1号楼1100室的权利人为张某,共有权利人为陈某。经查,涉案房产的实际权利人为王某,张某在房产登记部门无任何房产登记信息。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法律规定伪造房地产权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张某经电话通知到案,视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