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商务厅网消息,日前,经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汽车自驾与体育旅游深度融合的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和精品自驾线路,促进汽车文旅消费。
通知指出,支持开展惠民消费。支持各地对购买非营运性质国六标准以上新车或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消费补贴,省财政对3月至6月各地财政消费补贴实际发放金额按20%比例进行奖补。
鼓励各地联动省内外汽车生产企业或汽车销售企业,组织开展汽车下乡或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通知指出,支持壮大流通主体。对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年汽车(含二手车)销售额3亿元以上,或存续企业年汽车(含二手车)销售额10亿元以上且增速1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对取得二手车经营资格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培育年二手车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企业20家以、上,或实行统一结算、年二手车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通知指出,支持举办展销活动。对2023年上半年各地举办并在各市商务部门备案、持续时间2天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汽车展销活动,按展销活动费用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给予补助。
通知指出,支持提升金融服务。建立健全汽车(含二手车)销售企业“白名单”制度,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产信用良好的汽车(含二手车)销售企业,引导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服务,积极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通知指出,支持拓展消费场景。围绕我省高速公路网、旅游集聚区、交通集散地、生态自然资源区等,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汽车自驾与体育旅游深度融合的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和精品自驾线路,促进汽车文旅消费。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市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统筹,支持扩大全省汽车消费,促进全省汽车产业发展。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