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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3年招录选调生入围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公布

©原创 2023-03-22 13:49

大皖新闻讯  2023年3月22日,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发布公告,根据安徽省2023年招录选调生工作安排,现将面试时间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4月7日—9日 安徽工商管理学院

二、资格复审分工

省内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工作;省辖市委组织部负责高考时户籍(即生源地,下同)在本市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负责高考时户籍不在安徽省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地在省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各有关党委组织部按照分工范围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合格。

三、证明材料报送

入围面试人选(见附件)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项目经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党籍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学历学位证明、项目经历证明的参考式样,见报考指南附件。

面试人选应于3月29日16:3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有关党委组织部,其中高考时户籍不在安徽省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地在省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之前通过邮政快递(EMS)寄送至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一号楼东561,电话:0551-62607759、62609802,邮编:230091;电子邮箱:ahsxds@163.com)。

四、其他事项

1.各有关党委组织部应于3月29日17:30前完成分工范围内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要于3月30日17:00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当先缴纳面试考务费用,然后按照笔试退费要求于4月10日至4月11日报送所需证明材料。

3.各有关党委组织部应根据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提供的递补人选名单,及时通知分工范围内递补人选参加资格复审,并于4月3日17:30前完成递补人选资格复审工作。递补人选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于4月3日17: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有关党委组织部,通过资格复审的要于4月3日22:00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4.确认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得缺席当天面试,否则记入诚信档案,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面试考生可于4月5日9:00—6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并于面试当天上午7 :20—7:40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面试考点,到所在候考室考生组报到;当天上午8:00前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安徽省2023年招录选调生入围面试人选

编辑  彭玲

大皖新闻讯  2023年3月22日,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发布公告,根据安徽省2023年招录选调生工作安排,现将面试时间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4月7日—9日 安徽工商管理学院

二、资格复审分工

省内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工作;省辖市委组织部负责高考时户籍(即生源地,下同)在本市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负责高考时户籍不在安徽省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地在省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各有关党委组织部按照分工范围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合格。

三、证明材料报送

入围面试人选(见附件)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项目经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党籍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学历学位证明、项目经历证明的参考式样,见报考指南附件。

面试人选应于3月29日16:3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有关党委组织部,其中高考时户籍不在安徽省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地在省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之前通过邮政快递(EMS)寄送至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一号楼东561,电话:0551-62607759、62609802,邮编:230091;电子邮箱:ahsxds@163.com)。

四、其他事项

1.各有关党委组织部应于3月29日17:30前完成分工范围内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要于3月30日17:00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当先缴纳面试考务费用,然后按照笔试退费要求于4月10日至4月11日报送所需证明材料。

3.各有关党委组织部应根据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提供的递补人选名单,及时通知分工范围内递补人选参加资格复审,并于4月3日17:30前完成递补人选资格复审工作。递补人选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于4月3日17: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有关党委组织部,通过资格复审的要于4月3日22:00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4.确认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得缺席当天面试,否则记入诚信档案,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面试考生可于4月5日9:00—6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并于面试当天上午7 :20—7:40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面试考点,到所在候考室考生组报到;当天上午8:00前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安徽省2023年招录选调生入围面试人选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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