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3月15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为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近日,省法宣办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申报工作。
据介绍,“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是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成就的重要体现。申报条件主要包括: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突出、独特的法治宣传教育价值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内涵,特别是生动展示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进行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和生动实践,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具有开创性和典型性意义。
记者了解到,此次申报工作分申报推荐、审核验收、命名宣传三个步骤。推荐申报工作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由各设区的市委宣传部、司法局、法宣办结合辖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情况,共同研究并向省法宣办推荐申报,各市原则上不超过2个申报对象;省直管县(市)及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原则上不超过1个申报对象。
据了解,省法宣办将根据各地各单位申报推荐,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验收。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将为获命名的“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授牌,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选。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通讯员 光聪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