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3月2日发布,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制造车辆碰撞事故以骗取保险金的保险诈骗案件,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胡某的妻子经常驾驶胡某的车外出打麻将,夫妻间经常因此发生争吵。胡某心生不满,于是安排自己的朋友张某帮忙将该车撞毁,并计划通过保险理赔的方式挽回车辆损失。张某根据胡某的安排将车撞毁后通知胡某,并按胡某要求打电话报警,报保险公司理赔。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事故胡某无责,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因此赔偿胡某九万元。
被告人胡某伙同他人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