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池州先锋微信公号2月21日晚发布,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在人才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根据《关于建立产业人才举荐制度的暂行办法》(池人才〔2022〕4号),经企业举荐、县区初审、市级审查等程序,拟认定孙志远等45人享受产业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日内及时向池州市委人才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反映。
池州市委人才办:0566-2088236
池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66-2088620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