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酒后没有开车坐在副驾,却因危险驾驶罪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怎么一回事?据固镇法院2月20日发布,近日,固镇法院审结一起酒驾案件,被告人李某、王某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情回顾:2022年6月29日晚,李某、王某在某夜市摊位一起饮酒后,王某明知李某饮酒,仍将自己所有的轿车交由李某驾驶,并乘坐副驾驶位置。李某驾驶该车行驶至中国石油固镇安达加油站西侧时,被固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石湖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李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4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李某、王某认罪认罚,且二被告人具有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希望广大车主朋友在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同时,也要做到不纵容身边的人喝酒开车,不向饮酒的人出借车辆,不强行劝驾驶员饮酒,不指派、胁迫酒后人员驾驶机动车,否则,即使不开车,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 陶娜